買屋多根橫樑 獲賠13萬
資料來源:96年1月18日 蘋果日報
   簽約未告知 買主:拿來裝潢還不夠
男子陳志宗等三人三年前向豐邑建設承購新竹縣竹北市「大有可為」預售屋,
後來發現主臥室與次臥室天花板多出一根橫樑,三人訴訟要求減少房價。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橫樑使室內高度降低,房屋價值減少,昨判決豐邑建設應退還三人各十三萬餘元。全案確定。
 
   睜大眼睛
提告的陳志宗、林修平昨不在家,另名被害人蔣明聖認為,為了橫樑一事得多花錢裝潢,判賠十三萬餘元其實比預期低。但豐邑建設法務人員昨仍堅稱說:「該建築物並無瑕疵,我們也未曾欺瞞顧客。」還強調:「當初是顧客自己看不懂結構圖,銷售人員也不可能逐一解釋、教導看圖,雙方才發生誤會。」
 
   房屋經濟價值減少
陳志宗、林修平與蔣明聖等三人,是在2003年間與豐邑建設簽約,各以一百七十八萬元至一百八十二萬元不等價格,購買位於新竹縣竹北市「大有可為」預售屋建案,三人分別購買D、E與H棟的第十九樓房屋。
   隔年三月間,陳志宗前往工地現場瞭解施工狀況時,驚訝發現房屋內主臥室與次臥室的天花板上,竟然多出一根寬約五十公分、高近三十公分的橫樑中穿壓頂,但當初契約中所附的平面圖並未出現這根樑柱,後來其他棟十九樓的住戶蔣明聖、林羞平也陸續發現這項瑕疵。三人先是向新竹縣政府申訴,但調解失敗轉而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屋樑中穿壓頂,可透過裝潢技術以天花板包覆,但裝潢後的樓地板高度,將從二百六十九公分減低為二百四十七公分,不僅屋內可利用空間會減少,也會讓人產生壓迫感,導致該房屋經濟價值減少。
 
   未出示結構平面圖
此外,建商庭訊時也坦承說,簽約時並未出示房屋結構平面圖,也未告知顧客該樓曾有屋樑中穿的狀況。法官最後認定,該房屋確有瑕疵,建商應退還住戶三人各約十三萬餘元的房款。
 
   買預售屋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消保會、消基會
建照:先看建照,再依建照號碼向各縣市工務局查詢,比對內容是否相符。
  保存證據:廣告宣傳單、模型、樣品屋及銷售人員推銷,應保存或錄音。
  留意條款:依定型化契約規定,若建商違約,至少要負總價2成違約金,簽
   約時要注意有無該條款;此外,可舉證房價變化,再向法院提「所失利益」
  申訴管道:消保專線1950、消基會(02)27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