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核房貸成數    改依成交價

        房市交易回溫,已有銀行將房貸成數計算的基準,由去年的「銀行估價金額」,放寬為依據「實際成交價」計算,估計房貸戶申貸金額可增加近一成,但這些交易必須來自合作的房仲公司,且必須辦理履約保證。

        須辦理履約保證

        繼 5月放寬房貸放款成數至八成五之後,上海銀行自 6月起,再度針對數家合作的大型房仲公司,提供「依據成交價」辦理房貸的服務,除可讓貸款金額明確、購屋人確實掌握自備款的需求金額,更可加快成交的速度。

        上海銀行個金部解釋,兩年前房市大幅飆漲時,多數銀行房貸的計算方式,都是依據實際成交價格搭配放款成數計算,也就是如果這個房子 1,000萬元成交、銀行可給予八成貸款,房貸戶就可貸到 800萬元。

        但在全球金融風暴衝擊後,房價波動劇烈,銀行的核貸較為謹慎,部分銀行因此要求,即使成交金額 1,000萬元,核貸時也不能以成交價計算,必須依據銀行內部的鑑價金額計算;由於銀行或鑑價公司的鑑價金額,通常會較成交價低個 5%至 10%,購屋人也須等待三至七天的鑑價時間,多少都會影響房貸戶的購屋意願。

        就上述成交個案為例,若成交價 1,000萬元,但銀行估價為 900萬元,同樣給予八成貸款,撥款的金額就會出現 80萬元的落差,也就是房貸戶必須增加 80萬元的自備款。

        據了解,有鑒於國內房價回穩、成交速度加快,已有部份銀行與多家長期合作的大型房仲公司配合,同意房貸依據成交價格計算。但為了避免價格遭虛報,銀行除了需比對銀行內部的鑑價金額,同時更要求此類個案,需辦理履約保證,以使成交價格透明化。

        目前也依據成交價格計算放款金額的中國信託,依據市場行情、客戶還款能力等條件,調整客戶的放款成數。中國信託指出,如果預期未來房價可能上漲,該行就會提高放款成數,但根據目前評估,國內房價「沒有往下跌的傾向」,因此,該行現行房貸放款的審核,已不如去年底那麼嚴苛。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9/06/06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