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將法拍屋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拍賣的業務將吹熄燈號

    我國獨創的法拍屋委外民拍政策,即將劃下休止號。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彥文昨天表示,法院將法拍屋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拍賣的業務,因到六月三十日止,未能與法院完成簽約,民事廳初步決定將今年編列的「委拍預算」,撥交各地方法院改由人力派遣公司增加人力,以因應法院解決執行業務與去化法拍屋拍賣業務的需要。

 司法院民事廳這項決定,將使得連續兩年無法簽約的「法拍屋委外拍賣」業務完全停擺,金拍屋市場面臨走向歷史命運。司法院高層昨天獲悉民事廳的決定後指出,尊重民事廳的決定。

    法院將法拍屋委託台灣唯一的一家金融服務公司,即台灣金服(TFASC)拍賣的市場,稱為「金拍屋市場」。易言之,金拍屋市場的拍賣標的來自法拍屋,如果台灣金服公司無法簽下這項獨家的委拍業務,金拍屋市場就將難以繼續存在。

    近兩年來,全國法院法拍案件拍定總金額都在二千億元,對於全體金融機構將如同「死水」般的不良債權,轉化為「活水」收回成為可運用資金,並因而改進財務結構的健全,貢獻很大。因此,金拍屋市場的存廢,對體金融機構來說,關係重大。

    司法院在九十一年間政策性同意台北地院,與台灣金服簽約試辦法拍屋委託拍賣業務一年,台灣金服在三十四家銀行股東同意下,免費承作委拍業務,以便透過實際業務的執行精算成本;金拍屋市場因此正式成立。九十二年間,經過司法院與台灣金服公司洽定,以每件九千八百元代價,由台灣金服公司簽約執行法拍屋的委拍業務;九十三年間,司法院編列四千三百萬元預算,委託台灣金服公司執行拍賣業務;而當年上半年司法院在編列九十四年預算時,即有台北等七家地方法院向司法院提出一五二八○件,總預算一億六八○○萬元經費的要求,希望擴大委拍業務量。

    但九十四年間,台灣金服突然將每件受託拍賣業務費用大幅提高為五萬七千元,雙方的簽約觸礁;今年四月十日司法院與台灣金服再度商洽委拍業務,台灣金服將每件承作價格下降為二萬六千元,因與司法院預算金額仍有很大差距,而再度觸礁。

資料來源:台北縣不動產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