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住宅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馥華350萬、新高創200萬

  又有工業區建案用一般住宅的方式來銷售,還將陽台外推作為室內空間的一部份,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7日決議,馥華生活科技公司與新高創廣告公司銷售「馥華大台北」建案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一項規定,分別處馥華公司新臺幣 350萬元罰鍰、新高創公司 2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搭述的建物用途,會影響消費者是否購買,且一般消費者在看了廣告後,很難知道廣告所載明的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的風險。

  而「馥華大台北」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依法是不得作住宅使用,但馥華與新高創在使用空間配置參考圖及實品屋廣告都顯示為一般含客廳、飯廳、臥房、廚房、衛浴之住家格局,容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可供一般住宅使用,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的認知或決定。

  另外,依「馥華大台北」建案建造執照工程圖記載,G棟G1戶有三處共10.97平方公尺面積的「陽台』,但在實品屋廣告中,卻將陽台位置作為客廳及房間室內空間的一部份,而不知有遭建管單位查報拆除等處分的風險。

  公平會指出,由於「馥華大台北」建案廣告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的認知有相當大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的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的認知或決定,已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資料來源:NOW news 2008/04/17